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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j8 提交日期:2009-7-20 19:36:06 |
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本是一条通往四川师范大学本部北大门的一条区间小路,目前锦江区政府正在将其拓宽为29米宽双向四车道的次干道,道路的东侧即为闻名的李颉人故居。就在这条人文气息浓郁的道路西侧,自2007年开始,诞生了一个史上最“牛”的也是史上最敢“忽悠”的开发商和楼盘——四川辉皇富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开发的“爱丁郡院”楼盘。
敢将城市公共绿地围合进小区——牛在胆大
走进爱丁郡院小区,笔者看到该小区已经建设快完工了,目前正在做后期绿化和总坪,围墙及大门已经建好。在该小区的中庭部分有很大一块健身用地和绿化地,三三两两地新栽了几颗小树苗,初一看,跟别的小区没什么两样,按理这部分绿化地块就应是作为小区的绿化配套并计算进绿化率的。然而,就是这块近11亩并被开发商拿来大肆宣扬的绿化地块其实并不属于该小区,而是城市的公共绿地,几乎所有的购房业主均被开发商蒙在鼓里。
虚假宣传——牛在“忽悠”方式
在笔者手里拿到的该开发商销售时的一份宣传资料来看,该楼盘无疑最大的卖点就其绿化了,“近80米楼间距、近50%绿化率,家家观景,户户赏花”这些广告语成了该楼盘所有宣传资料几乎必写的广告词,而在宣传资料里,小区的用地面积居然将城市公共绿地也包含进去写成了30亩。但笔者从该楼盘报规划时的总平面图上看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明确标为12857.25平方米,约为19亩。开发商的这一“忽悠”,竟然把675户业主都蒙住了。
而从开发商发布的宣传该楼盘的网站上看,里面也赫然写着“占地近30亩”“绿化率50%”的字样,笔者将其网页的页面截图如下:
笔者随意在百度搜索里输入“爱丁郡院”字样,跳出近几十个介绍该楼盘信息的网站,几乎没有一个网站里面明确标示出该楼盘的用地面积只有19亩,更不用说有“城市公共绿地”字样了,更多的则是“项目占地约30亩,由5栋18层电梯洋房组成,面积从45~118㎡不等;30米到80罕有的小社区大尺度楼间距;小区里还有横贯社区的景观长轴,长约150米、宽达30米,以不同树林主体形成层次感极强的风景带;入口处有水体、景观平台迎候你归家的心情;坡体的设计丰富了空间变化,将观景视界生动拓展”等字样的宣传语。笔者试着打开点击率较高的搜房网及对该楼盘的介绍信息页面,里面显示的信息是“占地20000平方”,即约30亩。从以上情况来看,该开发商四川辉皇富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管是在自己的宣传资料还是对外提供给媒体的信息来看,显然都刻意强调了该楼盘占地为“约30亩”,”绿化率为50%”。作为不知情的购房业主,不上当显然是不可能的。
封闭小区内建街道社区的办公用房——牛在创意
在该小区内的中间部位,也即属于城市公共绿地一侧,笔者见到了一幢3间开的平房。经购买了该楼盘的业主G小姐介绍,该幢建筑为开发商专门给街道社区建的办公用房,“将来如果社区办公室搬到小区里来办公,处理整个街道的事务,则外面办事的人即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小区安全将毫无保障,业主生活也会受到极大干扰,本来国家就不允许在住宅小区内办公,开发商的做法实在太过份了。”G小姐气愤地对笔者说。
经笔者了解,该小区的众多业主在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态度极为蛮横,甚至让保安拒绝业主进入小区谈判,为此,保安曾对业主动粗并导致110多次出警。
据业主G小姐介绍,就在2009年7月19日,该开发商的副总在四川视台记者的质问下,才承认了该小区绿化为城市公共绿地的事实,并解释说正是因为这块地为政府的公共绿地,所以才会在上面建街道社区的办公用房,同时还口口声声说这是政府的要求。
“不排除开发商与街道或政府有私下交易的可能,规划审批部门可能也有问题,如果开发商还是这个态度,不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就会集体上访,市政府省政府我们都会去。”另一位业主L小姐也气愤地说。
城市公共绿地内的“社区办公用房”
对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不以为然——牛在麻木不仁
2009年7月18日前后,就在业主集体与开发商交涉的过程中,也引来了四川电视台的“新闻现场”栏目组及“第一房产”栏目组前来现场进行采访和报道,对此,开发商采取了回避和不理睬的麻木态度,对于媒体和舆论显得极为不以为然。
在电视媒体当天的采访报道中,除了提到了公共绿地的问题外,也对该项目存在的其它多处擅自变更规划的地方进行了报道。
报建规划批得很奇怪——牛在规划
“既然知道这块地是城市公共绿地,政府特别是主管的规划局还要审批通过,并给开发商核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这是为什么?”这不仅仅是业主G小姐心中的疑问,也是所有业主和关心此事的市民心中的疑问。
笔者从该项目报规划审批后的总平图上看到,主管审批的规划局在审批该总平面图时,明确在社区用房处上打了“×”,同时,在该总平面图的左上角作了几行批示:“先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待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国土手续及社区用房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发工程证正本”,该总平面图的签发日期为2007年6月28日。
从上述批示可以看出:(1)规划审批部门在审批该项目时已经知道项目中含城市公共绿地;(2)开发商报建时城市公共绿地及地下空间、社区用房不符合规划,手续未完善。由此,笔者不免产生疑问,既然主管部门知道项目报建不符合规划,手续未完善,为何还要给开发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虽然只是发了一个副本,但笔者不明白,副本与正本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如果万一开发商不能完美公共绿地及社区用房的手续,则该所发的副本是有效还是无效?
对此,恐怕只有主管审批的规划部门才能解释了,或许,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永远也得不到真实的解释。
小区中央的城市公共绿地
敢将城市公共绿地围合进小区——牛在胆大
走进爱丁郡院小区,笔者看到该小区已经建设快完工了,目前正在做后期绿化和总坪,围墙及大门已经建好。在该小区的中庭部分有很大一块健身用地和绿化地,三三两两地新栽了几颗小树苗,初一看,跟别的小区没什么两样,按理这部分绿化地块就应是作为小区的绿化配套并计算进绿化率的。然而,就是这块近11亩并被开发商拿来大肆宣扬的绿化地块其实并不属于该小区,而是城市的公共绿地,几乎所有的购房业主均被开发商蒙在鼓里。
虚假宣传——牛在“忽悠”方式
在笔者手里拿到的该开发商销售时的一份宣传资料来看,该楼盘无疑最大的卖点就其绿化了,“近80米楼间距、近50%绿化率,家家观景,户户赏花”这些广告语成了该楼盘所有宣传资料几乎必写的广告词,而在宣传资料里,小区的用地面积居然将城市公共绿地也包含进去写成了30亩。但笔者从该楼盘报规划时的总平面图上看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明确标为12857.25平方米,约为19亩。开发商的这一“忽悠”,竟然把675户业主都蒙住了。
而从开发商发布的宣传该楼盘的网站上看,里面也赫然写着“占地近30亩”“绿化率50%”的字样,笔者将其网页的页面截图如下:
笔者随意在百度搜索里输入“爱丁郡院”字样,跳出近几十个介绍该楼盘信息的网站,几乎没有一个网站里面明确标示出该楼盘的用地面积只有19亩,更不用说有“城市公共绿地”字样了,更多的则是“项目占地约30亩,由5栋18层电梯洋房组成,面积从45~118㎡不等;30米到80罕有的小社区大尺度楼间距;小区里还有横贯社区的景观长轴,长约150米、宽达30米,以不同树林主体形成层次感极强的风景带;入口处有水体、景观平台迎候你归家的心情;坡体的设计丰富了空间变化,将观景视界生动拓展”等字样的宣传语。笔者试着打开点击率较高的搜房网及对该楼盘的介绍信息页面,里面显示的信息是“占地20000平方”,即约30亩。从以上情况来看,该开发商四川辉皇富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管是在自己的宣传资料还是对外提供给媒体的信息来看,显然都刻意强调了该楼盘占地为“约30亩”,”绿化率为50%”。作为不知情的购房业主,不上当显然是不可能的。
封闭小区内建街道社区的办公用房——牛在创意
在该小区内的中间部位,也即属于城市公共绿地一侧,笔者见到了一幢3间开的平房。经购买了该楼盘的业主G小姐介绍,该幢建筑为开发商专门给街道社区建的办公用房,“将来如果社区办公室搬到小区里来办公,处理整个街道的事务,则外面办事的人即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小区安全将毫无保障,业主生活也会受到极大干扰,本来国家就不允许在住宅小区内办公,开发商的做法实在太过份了。”G小姐气愤地对笔者说。
经笔者了解,该小区的众多业主在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态度极为蛮横,甚至让保安拒绝业主进入小区谈判,为此,保安曾对业主动粗并导致110多次出警。
据业主G小姐介绍,就在2009年7月19日,该开发商的副总在四川视台记者的质问下,才承认了该小区绿化为城市公共绿地的事实,并解释说正是因为这块地为政府的公共绿地,所以才会在上面建街道社区的办公用房,同时还口口声声说这是政府的要求。
“不排除开发商与街道或政府有私下交易的可能,规划审批部门可能也有问题,如果开发商还是这个态度,不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就会集体上访,市政府省政府我们都会去。”另一位业主L小姐也气愤地说。
城市公共绿地内的“社区办公用房”
对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不以为然——牛在麻木不仁
2009年7月18日前后,就在业主集体与开发商交涉的过程中,也引来了四川电视台的“新闻现场”栏目组及“第一房产”栏目组前来现场进行采访和报道,对此,开发商采取了回避和不理睬的麻木态度,对于媒体和舆论显得极为不以为然。
在电视媒体当天的采访报道中,除了提到了公共绿地的问题外,也对该项目存在的其它多处擅自变更规划的地方进行了报道。
报建规划批得很奇怪——牛在规划
“既然知道这块地是城市公共绿地,政府特别是主管的规划局还要审批通过,并给开发商核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这是为什么?”这不仅仅是业主G小姐心中的疑问,也是所有业主和关心此事的市民心中的疑问。
笔者从该项目报规划审批后的总平图上看到,主管审批的规划局在审批该总平面图时,明确在社区用房处上打了“×”,同时,在该总平面图的左上角作了几行批示:“先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待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国土手续及社区用房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发工程证正本”,该总平面图的签发日期为2007年6月28日。
从上述批示可以看出:(1)规划审批部门在审批该项目时已经知道项目中含城市公共绿地;(2)开发商报建时城市公共绿地及地下空间、社区用房不符合规划,手续未完善。由此,笔者不免产生疑问,既然主管部门知道项目报建不符合规划,手续未完善,为何还要给开发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虽然只是发了一个副本,但笔者不明白,副本与正本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如果万一开发商不能完美公共绿地及社区用房的手续,则该所发的副本是有效还是无效?
对此,恐怕只有主管审批的规划部门才能解释了,或许,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永远也得不到真实的解释。
小区中央的城市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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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网★★
——向侵权行为亮剑!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决斗!
网址:http://chinacq.blogspot.com
受屏蔽地区通过网页代理访问:http://go2-proxy.app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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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侵权行为亮剑!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决斗!说得好!
回复删除KFS太黑心了!
回复删除两代人倾尽毕生积蓄买的房子
你这个玩笑也开大了嘛
公道自在人心
爱丁的开发商不是人,公然宣称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回复删除他爸那头公猪当年怎么没有把他射在墙上?
让他出来祸害人间?
我强烈建议,人肉搜索他!让他以后生意都不好做!
揭开内幕,还原真相,亮剑KFS,坚决维权。
回复删除为何这么嚣张?
回复删除无耻奸商!坑害老百姓血汗钱!请政府为老百姓讨个公道!
回复删除揭开房地产奸商的嘴脸,请政府部门严查到底!还老百姓绿色家园!
回复删除这个开发商敢那么嚣张!简直无视国家法律!请政府严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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