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1

地价调查: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究竟谁在裸奔【转】

地价调查: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究竟谁在裸奔

 2009年07月01日17:30  

文章来自董金社博客

  中国房价高引起民怨沸腾,一开始社会将矛头对准房地产开 发商,说他们为获得暴利硬生生推高房价,官商勾结,败坏社会风气云云。任志强先生认为,中国高房价的罪魁祸首是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将地价抬高了,逼着开发 商提价,根子在政府,并以各种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其中北京广渠门10号地被深入解剖,说明政府拿的多。这样一来,逼着国家出招调查清楚,到底什么原因导 致了高房价。据悉,国土部近期已经向地方下发“国土资电发(2009)34号地价调查表”,要求地方填报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价款,以及房屋售价等。 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到底谁是推高房价的幕后黑手,不久将大白于天下。

  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让我学学《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个小男孩说说“who has nothing on?”是谁将要裸奔?我看,准是开发商。

  若我们考察一下房地产开发商发家的历史,就会看到,“土地增值”是其利润的主要源泉。而在土地增值税征收不到位的情况下,这部分利润全部进了开 发商的口袋。这一点,任志强们不会不知道,怎么能装聋作哑呢?开发商为什么大肆囤地,搞什么一级开发?意在取得土地增值收益。在过去的几年里,

房价上升迅猛,大凡在2005年前后囤地搞开发的,都获得了不菲的土地增值收益,当时土地增值税还是事后征收(谁都知道事后征收根本不可能收到什么,这两年国家才改为销售即预征),利润不可谓丰厚。房价又要上涨了,过去几年囤地的开发商,又可以从土地增值中获得可观受益了。

  在2007~8年,房地产火热的事后,各地开发商大肆囤地,高价举牌,“地王”不断涌现。例如北京北辰集团在长沙高价拿地,富力集团在北京高价 举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他们看中的就是增值潜力。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土地增值部分由地主创造,部分由土地集约使用创造,政府作为地主的代表者,当然 有权利拿走自己创造的部分,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容易得到,若严格执行的话,开发商得到的应该是社会平均利润率。

  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项目销售率润率低于15%的不干,所谓销售利润率就是纯利润除以销售额的百分比,一套100万的房子,要挣15万,三年周 期的话,每年5%,倒是不算高。可是,这种算法迷惑性太大,大大低估了利润率。因为,销售在后期实现,销售价格本身就含有利润,这样的指标根本不科学,不 是好指标,但它有迷惑力。

  按成本利润率计算,也有不合适的地方。这两年,房地产开发商的成本土地和城市配套是刚性的,不得不拿出来,剩下的,如建安工程费,一则可以垫资 或者变相垫资,二则靠销售回款,自有资金是用不了多少的。若完全成本3000元的化,开发商自有资金成本最多2000元,其余的循环使用、拖欠以待销售回 款即可。所以,开发商的利润率将会成倍提高。

  还有呢,人民银行规定房地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是35%(现在改为20%),也就是说他有一个亿,可以贷两个亿,我们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应该按1个亿计算,我们称之为投资利润率。若按投资利润率计算,开发商的年化利润率一般不会低于50%,已经是相当高了。

  所以,高房价的根本原因在于房地产暴利,是谁造成的暴利呢?这有需求的原因,房价再高也有人买,你说这不是邪门了吗?政府的高地价只不过挤压了 开发商的利润而已,所以,他们的代表人物任志强就跳出来反对,因为政府动了他们的奶酪。有些人主张土地出让金逐年缴纳,以降低房价,我看这些人太天真。这 相当于土地分期付款,房价将更高,买房者的负担暂时低了,将来的负担更重了。

  专家也有一组数据反映土地价格与房价的关系,以2002年至2006年为例,五年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幅多年保持较高水平,全国商品房价格同比 增幅分别为3.69%、4.84%、17.76%、14.04%和6.79%,2006年商品房均价达到3383元/平方米;而同期地价水平(楼面地价) 增幅为4.39%、4.68%、6.08%、4.20%和5.19%,2006年平均楼面地价水平仅为934元/平方米。自2001年经营性用地出让实施 招拍挂制度以来,土地交易价格同步提升的事实客观存在,但地价同比增幅相对稳定且均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增幅,商品房价格偏离地价水平越来越远。

  就二三线城市而言,地价在商品房中的成本约占三分之一,建安工程费占三分之一,其余的占三分之一(税费、利润)。在房价节节攀升中,地价所起的 作用是很小的。而建安工程费在2007~2008年上半年则达到顶峰,可贡献度也不大。利润都跑到哪儿去了?绝大部分变成了开发商的利润了,只要我们看一 看房地产上市企业的业绩报表,就会明白,何必全国兴师动众地去调查?窃以为,开发商所犯的致命错误是以个案代表一般,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开发成本 代替全国,结果不会对开发商有利。

  全国房地产用地调查,是开发商逼的,是他们以个别案例代替全国的惩罚。若果事实证明开发商们集体裸奔,无疑是对全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最大的利空。

  让我们准备好充足的口水,等待调查结果出台,若开发商是造成高房价的原因,咱就朝它们喷,号召国家加税;若是地价惹的祸,咱就喷向政府,呼吁地方政府打发慈悲,怜惜天下苍生,如何?


【转自】http://sz.house.sina.com.cn/news/2009-07-01/173042844.html



国土资源部将全面清理批而未用土地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王立彬)针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用现象十分突出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将开始全面清理活动。对用地供地率无法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受理。

    记者1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普遍存在一方面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紧张,另一方面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现象突出。为此,国土资源部近日决定将清理批而未用土地等纳入“双保行动”,并作为后续阶段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实施方案批准文件逐项核查,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逐项登记,建 立数据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清理结果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今年下半年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也将把对建设用地批后使用情况和清理批而未用 土地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国土资源部要求分类处理批而未用土地。对批而未用土地的处理,要优先用于扩大 内需急需用地项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和用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 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由于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未供地的,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项目。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 的项目,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到期依法取消项目用地。

    国土资源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汇总全省(区、市)批而未用地土地 清理结果基础上,制定分类处理意见,组织具体实施。根据清理情况确定批而未用地土地重点清理地区,对批而未用比例较高的地(市),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到 今年9月,对用地供地率仍未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受理。



【转自】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07/01/content_116347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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