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9

请司法部长不要妨碍司法公正【转】



请司法部长不要妨碍司法公正 / 何仁勇

2009-08-07 20:44 

这个题目有点绕口,但我不想改了;因为我觉得只有这个题目才能更好地表达我的主题。这事儿得从司法部部长的一番讲话说起,新华社报道:司法部长吴爱英6日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的代表,吴部长此番话很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因为在今后的许多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包括许多不敏感案件,律师们在辩护之前,法官们在作出判决之前都会掂量吴部长此番话的分量——这不是妨碍司法公正,什么才叫妨碍司法公正呢?

回到今年的特色语境,毫无疑问,“政治正确”将会是今年各级领导一提再提的一个短语。毫无疑问,吴部长的话不是无的放矢的。事实上,在近年来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中,中国律师的表现越来越优秀,越来越专业,比如,在湖北巴东邓玉娇案件里,为邓玉娇辩护的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殚精竭力,为邓玉娇最终获释(当然此事还是有令人诟病的地方,但在中国当前的现状,这差不多算是最好的结局了)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吊诡的是,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这种忠于律师职守的举动很容易被戴上“不讲政治”、“政治不正确”的帽子。

律师的天职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追求胜诉。此一宗旨,不仅在我国《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确认,更是全球律师行业广为认可的通则。一个合格的律师,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讲政治的。否则的话,我们还要律师做什么,还要法律做什么,直接由党委作出仲裁不就得了?

这些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环境污染以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与公民利益切实相关的方面,坦白地说,绝大部分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官员侵害弱势群体的结果。遗憾的是,地方政府绝少反思,反而将律师介入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视为和政府对抗,动辄采用不理性和非法的方式对律师的执业行为予以限制。

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律师的介入不是和政府对抗,而是作为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正确表达弱势群体的诉求,从而缓和矛盾,化解对立情绪,有助于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维护和政府的依法行政。

以前我们老是指责公民不懂法,甚至不惜花费巨资进行普法教育。如今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苏醒,公民们也开始熟悉法律,利用法律,聘请具有专业素质的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不是一直强调依法治国吗?我觉得,对于公民与律师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政府部门应该大力鼓励,至少也要乐观其成才对啊。在三十年前“以政治挂帅”的特殊年代,我们国家和公民吃够了苦头,莫不成到了文明昌盛的二十一世纪,还要走走“回头路”,吃吃“二茬苦”?

司法部的职责之一是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显然,是应该至始至终把“依法治国”四个字奉为圭臬的。否则的话,我们还把“依法治国”改成“以政治治国”算了。


【转自】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b343cf4bbe6e1ae5

--
★★拆迁维权网★★
——向侵权行为亮剑!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决斗!
网址:http://chinacq.blogspot.com
受屏蔽地区通过网页代理访问:http://go2-proxy.appspot.com/http://go2http1.app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